來源:媒體滾動
來源:湖南高院
微信小程序在便捷民眾生活的同時,
也存在泄露個人信息的風險。
湖南一男子就通過自制小程序
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后,
販賣給詐騙團伙從中牟利。
近日,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
依法審理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男子鐘某為批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獲利,自制“新查詢”“新監控”二個小程序。其中,“新查詢”小程序可以批量查詢獲取他人手機號碼對應的微信號、微信昵稱、性別以及是否實名認證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新監控”小程序可以批量查詢獲取微信群群名、群內成員的微信號、微信昵稱、入群方式、入群時間、退群時間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
2020年9月至案發,鐘某利用上述小程序批量查詢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出售給電信詐騙團伙進行詐騙活動,違法所得共計175.96萬元。
2021年6月9日,鐘某被汨羅市公安局抓獲到案,公安人員在鐘某的電腦及U盤內查獲其非法獲取的非重合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4.24億條,并扣押現金156.8萬元及多種虛擬貨幣。
法院判決
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獲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鐘某的行為不僅侵犯了社會不特定多數人的個人信息權益,且威脅到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不僅應承擔刑事責任,依法還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75.96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175.96萬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同時判令鐘某承擔公益損害賠償金175.96萬元,并在國家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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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錦程 巢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