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對電腦技術興趣濃厚,屈某加入技術討論群學習,卻被金錢蒙蔽了雙眼,“自學成才”編寫制作木馬病毒程序并銷售獲利。日前,經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判處被告人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栗某、田某3名被告人三年二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
2021年12月,栗某在網絡上結識了屈某。屈某稱自己因為興趣愛好加入了一個討論電腦技術的聊天群,卻總在群里看見有人在出售木馬程序,屈某感覺有利可圖,便下載了一個木馬程序的源代碼,并自行編寫制作了可以全程控制他人電腦的木馬程序。根據栗某的要求,屈某將木馬程序與多個“薅羊毛”必備的軟件相捆綁。栗某將攜帶木馬病毒的軟件發到多個微信群中,很快就有用戶下載軟件,并被木馬病毒入侵。截至案發,栗某累計非法操控他人計算機系統200余臺,通過上述方式“薅羊毛”近2萬元。屈某通過交易平臺多次出售該木馬程序,累計獲利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