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支付寶宣布,根據2023年8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支付寶平臺將于近期推出ICP代備案相關服務,協助開發者完成支付寶小程序備案。
根據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主辦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小程序主體也需依法履行備案手續,具體代備案系統開啟時間、操作指引,后續支付寶將另行通知。
此前,微信公眾平臺也發布關于開展微信小程序備案的通知,并設定了備案期限。微信官方稱,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須完成備案后才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備案,逾期未完成備案,平臺將按照備案相關規定于2024年4月1日起進行清退處理。
根據微信官方給出的備案操作指引,備案整體流程總共分為五個環節:備案信息填寫、平臺初審、工信部短信核驗、通管局審核和備案成功。備案材料包括備案主體、負責人證件。若從事新聞、出版、藥品和醫療器械、網約車等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在履行備案手續時,還應提供業務對應前置審批文件。
《通知》指出,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絡接入、分發、預置等服務。
工作安排上,2023年8月前,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應按照要求,建設和升級企業側備案系統,完成與部側備案系統對接測試,具備對APP信息報備和核驗等功能。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依法進行處置。
《通知》發布后擬開展業務的APP,應履行備案手續后再開展業務。
除備案系統之外,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信息監測和處置機制,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時,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依據電信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處置。
本文源自銀柿財經